《文化产业保险险种设计与投保补贴机制》

发布时间:2015-06-23
 

20108月,受文化部委托,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心启动了“文化产业保险险种设计与投保补贴机制”课题研究。课题通过分析我国目前文化产业保险市场现状,明晰现存问题,并结合国外成功经验,设计出了文化产业人身、财产、责任和信用保证四类保险险种、共17个保险产品,并就推进文化产业保险中主要参与主体的合作方式提出有益建议。

通过调查发现,目前我国的文化产业保险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以下一些问题: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尚未建立;资金市场、设施市场、人才劳务市场、中介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急需建设和发展;丰富的文化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以及文化产业法规建设滞后、体制不顺、管理不畅等问题。

欧美艺术品市场整体相对我国来说更为成熟,具体表现在艺术经纪鉴定制度的完善与成熟,市场上存在着许多独立的第三方专业鉴别机构,如拍卖行。而专业保险公司的介入,又从侧面加强了职业与专业的真伪判断,有效地遏止了赝品进入市场。此外,欧美信用体系比我国更为完善,对于赝品等监督更为有力。

在分析我国重点文化产业风险分析与保险产品供求现状的基础上,我们为相应文化产业设计了人身、财产、责任和信用保证四类保险险种共计17个保险产品。人身保险产品包括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关键人员人身综合保险;财产保险产品包括财产基本保险、财产综合保险、运输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演出取消保险、展览保险和博物馆保险;责任保险产品包括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高管人员责任保险和艺术品修复师职业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产品包括出口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和完工保证保险。

最后,我们就推进文化产业保险中主要参与主体的合作方式,提出四方面的建议:第一,文化部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监管者与领导者,需要引导文化企业提高风险管理的意识,配合保监会和保险公司对文化产业提供保险支持;第二,保监会作为保险业的监管者,在保险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在政策制定上有所偏重,为文化产业风险管理提供一个较好的政策环境;第三,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业支持文化产业的主力军,应该充分发挥其风险管理的专业优势,为文化企业提供保险保障、并指导投保企业防灾减损。进一步,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可以将部分保险资金直接投资文化产业,满足其融资需求;第四,文化企业作为被支持对象,要积极配合文化部、保监会和保险公司的保险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