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系统性融资规划》

发布时间:2016-06-07

“十二五”时期是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自治区推进富民强区进程,加快实现全区小康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自治区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国家战略层面上看,自2009年7月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审议通过以来,文化产业已上升为我国的战略性产业;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更是把文化建设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对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提出了明确要求。在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文化产业已成为衡量国家创新发展、综合发展的重要标杆。

区域发展层面上看,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驱动力依靠资源开发、固定资产投资为主,在新时期面临经济增长转型的问题。而大力发展自治区文化产业,形成资源带动文化、文化反哺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显得尤为关键。同时,内蒙古文化产业还肩负振兴内蒙草原民族文化的历史责任。而这些,都需要强有力的资金保障,需要创新融资方法,实现科学、高效融资。

研究编制《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融资规划》,通过分析文化产业发展的一般模式,定位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重点,预测自治区文化产业融资需求规模,设计文化产业融资模式,搭建系统性融资平台,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对“十二五”时期全区文化产业发展所需资金做出全局性考虑和安排,为自治区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本项研究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的特点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自身实际情况,提出了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的总体定位是: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的先行领军者、文化产业的金融助推器。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的具体目标是:在文化产业信贷规模上累计超过200亿元,年均增长40%以上;在重点领域选择上主抓文化旅游、动漫游戏、文化会展、工艺美术和文艺演出等行业;在业务创新方面主要开展权益质押贷款、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版权质押贷款、以产业链为基础的联合担保贷款、艺术品质押贷款等业务。

根据总体定位和具体目标,梳理、评价和分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项目与企业,形成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重点项目清单、重点客户清单,并突出重点业务领域。

为保障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落实,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要规划先行,全面推进政银合作;积极探索,创新业务;通过创新文化企业信贷评审制度、创新文化产业信用担保体制、建立融资市场研究及拓展有效机制、有效发挥中介机构等方式,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