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15-06-23文化产业是二十一世纪极具潜力的朝阳产业、绿色产业,具有低消耗、污染少、效益高、吸附就业能力强等特点,凭借其产业关联性强的优势日益受到青睐,是产业结构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对于新疆的经济社会发展予以高度重视,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政策和活动推动新疆发展,农业、工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产业肩负着促进经济增长和加强民族团结的重任,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和努力,自治区培育了一批龙头企业,建设了一批重点项目,达到了一定的产业规模,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自治区文化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与传统优势产业相比处于弱势地位,与我国其他地区相比差距不小。
基于国家文化强国战略的推进以及新疆自身发展的现状,新疆亟需出台一个系统的、科学性的、符合新疆实际的规划性文件引导自治区文化产业的发展,在此背景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创意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课题组先后组织3支专家调研队伍,进行了时间跨度3个月、行程约10000公里、覆盖14个地州市的系统调研,走访了78家文化企业,并与14个地州市的文化管理部门深入座谈,理清各地州市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及问题。
在调研的基础上,专家组和撰稿团队经多次研讨汇报,确定了通过实施“十大任务”,重点扶持“八大行业”,形成“两核、三带、三区、多点”的立体化空间布局,推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由文化资源大区向文化发展大区转变,把自治区建设成“丝绸之路文化保护传承、创新发展的示范基地”、“祖国西部边陲民族文化融合、文化安全稳定的屏障”、“我国向西开放的文化协同发展和交流展示基地”。同时,积极落实文化产业促民族团结战略、文化产业拉动就业战略、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战略、文化产业先进模式引领战略、文化产业差异化发展战略和文化产业区域联动战略,推动自治区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