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专栏

云南用产业发展安民富民

发布时间:2015-08-20

在日前举办的云南文博会展馆现场,一些花样繁多、手工精美、色彩艳丽的民族刺绣工艺品吸引了很多参观者的目光,这些绣品来自云南石林普氏民间绣品厂的工人之手。这些绣品源自古老而独特的撒尼刺绣品融入了现代设计元素,美观性和实用性俱佳。

而在品味这些绣品的艺术性之余,普氏民间绣品厂的生产模式则成为更值得关注的亮点。这一绣品厂采取绣品厂+协会+会员的方式,成立民族刺绣产品开发技术协会,带领当地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农户通过业余时间制作绣品实现了户年均2万元增收。

近年来,以石林特色民族手工艺品、鹤庆新华村银器、剑川木雕、建水紫陶等为引领,云南“金、木、土、石、布”五大门类特色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已经成为云南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更令人感到喜悦的是,在云南,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在一些地区获得长足发展,不仅对经济增长作出巨大贡献,而且与新农村建设结合在一起,产业安民、富民功能不断显现。

我们知道,特色文化产业具有明显的“中国文化”特色,它的发展壮大对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增强中华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当前,特色文化产业中的瓷器、陶器、刺绣、剪纸等都已成为中华文化和地区文明的特有符号。可以说,在每一种特色文化产业后面,都蕴含着独特的地域、民族风情和由之带来的商业旅游文化融合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潜力和机遇。

除了产业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从社会发展角度来看,特色文化产业安民、富民效应突出,对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表明,每百万元的固定资产,重工业安排94人就业,轻工业安排250人就业,手工业行业可安排800人就业。特色文化产业以中小企业、个人工作室、家庭作坊居多,在解决就业方面具有突出优势。通过发展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不仅将特色文化资源的传承和保护与当代人民的生活结合起来,更通过产业发展把文化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当前,在我国一些拥有丰富特色文化资源的地区,政府注重从战略层面进行科学规划,从产业政策上大力扶持,破除发展瓶颈,特色文化产业驶入快车道。例如,东部沿海的江苏已经形成了宜兴、东海、扬州等工艺美术产业集聚区,带动了这些中小城市文化创意的发展,提供的相关从业岗位达上百万人。仅“刺绣乡”苏州镇湖,有300多家刺绣企业、8000余名绣娘,产值超过2亿元。而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特色文化产业的稳边安民作用就更为突出。

然而,在我国一些特色文化资源较为丰富的中西部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依然未形成规模,产业发展还面临诸多掣肘制约:由于缺乏创意设计,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特别是符合现代时尚消费需求、与人们生活紧密相连的特色文化产品不多,产品市场销路不广;生产经营方式落后,多数仍处于较为原始的家庭作坊的生产经营形式,缺少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严重束缚了产品创新和市场拓展;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水平有待提升,特别是懂经营、善管理,创意水平高的人才很少,制约了产业发展;投融资渠道有待拓展,小、散、弱的情况普遍存在。

未来,推进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实现产业富民,亟须从顶层设计、政策支持、创意设计、投融资体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着手。

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不少地方对动漫产业、网络产业等新兴文化产业业态高度重视,对丰富的传统特色文化产业资源关注不够。首先,要从战略层面,深入研究评估全国各可供产业开发的特色文化资源,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产业链完整的特色文化产业基地。同时,要注重产业发展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利用城乡民族文化、历史文化、宗教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业,促进就地城镇化。

其次,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创新金融税收支持模式,破解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中面临的资金瓶颈。要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围绕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发展,探索支持的新路径。此外,也要积极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带动金融资本进入特色文化产业,对符合条件的特色文化企业在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方面予以支持,积极鼓励引导风险资本、股权资本进入特色文化产业领域,推动特色文化企业的发展。

再次,要强化创意设计发展,通过创意将特色文化资源与现代生活方式和时尚消费需求相嫁接,让特色文化产品为消费者所喜爱,继而才能打开市场。各级政府要努力为中小特色文化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建立包括公共技术支撑、投融资服务、贸易合作、人才培养、信息发布等功能在内的特色文化产业综合服务平台,为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创造基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