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专栏

国家版权贸易基地举办版权人沙龙 聚焦互联网内容平台版权保护与管理

发布时间:2016-05-11

4月21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和创意产业技术研究院主办的第36期版权人沙龙在文化大厦举行。本期沙龙主题为“互联网内容平台的版权保护与管理”,来自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文化部政策法规司的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的专家学者,以及互联网内容平台和相关企业的代表参加了本期沙龙。沙龙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创意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彭翊主持。

在沙龙上,酷酷集团、今日头条、迅雷网络、美好景象、冠勇科技等知名互联网企业代表分别介绍了文字、音乐、视频、图片等内容平台的发展情况,分享了版权保护和管理的模式和经验,多家内容平台针对版权维权的主要技术手段、当前互联网侵权特点,提出建立统一反盗版技术措施的行业标准和新模式,构建版权生态环境和版权保护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金海军针对各企业提出的问题,分享了其在内容聚合平台研究课题方面的调研成果,以及各国平衡技术创新与内容保护的不同方式。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明涛则分析了内容聚合平台在内容制作方面涉及的转码、深度链接和分工合作问题,并指出商业维权难的根源在于侵权赔偿过低。

在听取企业代表的经验分享和专家学者的相关观点后,文化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处处长阎平介绍说,近两年来文化部持续关注与扶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文化系统在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着保护意识比较薄弱,保护力度不足,文化领域侵权成本低、举证和维权难度大,知识产权权属不明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文化部将加强工作指导,提高服务能力,借助外脑资源开展理论研究,与文化企业、高校密切合作,继续推动文化知识产权各方面工作。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在总结发言中指出,经过十多年的“剑网”行动,侵权盗版行为已经得到了很大的遏制,但面临互联网条件下侵权盗版花样不断翻新、版权保护难度不断加大的现状,政府和企业仍需要共同努力,从依法保护、严格保护、适度保护三个方面发力,进一步构建有效的网络版权保护格局。依法保护是指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不断完善法律,积极推进第三次《著作权法》修订;严格保护是指不断加大保护力度,对新技术条件下产生的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其作为行政监管工作的着力点;适度保护是指立足国情,在构建网络版权有效保护的格局下,实行适度保护的政策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