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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无许可证不得上网播放 专家:“躺着捞金”时代过去

发布时间:2017-09-08

央广网北京9月4日消息(记者冯烁 何源)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网络剧越来越火,有关部门对网络剧的监管也越来越重视。今天(4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指导电视剧繁荣发展。其中,针对网络剧管理明确提出了要求,要求未取得新闻出版广电部门颁发许可证的影视剧,一律不得上网播放。

上月(8月)25日刚刚收官的年度超级网剧《鬼吹灯之黄皮子坟》,在这个刚刚过去的暑假刷爆了屏幕。

其实,近些年网络剧的风潮,大家有目共睹。但是回顾过去,2008年我国网络剧的数量仅为5部,当年电视剧的产量则为502部,占据着绝对优势。9年来,市场巨变,网络剧正呈现“井喷”态势。截至去年(2016年)底,全国备案上线网剧已达4430部,远高于电视剧1137部的数量。在线视频市场规模也达到609亿,同比增长56%。

面对日益繁荣的电视剧网剧市场,今天,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指导电视剧繁荣发展。《通知》分为十四条,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要数第六条,明确按照媒体融合的总体思路,对电视剧、网络剧实行同一标准进行管理;规范网上播出影视剧行为,未取得新闻出版广电部门颁发许可证的影视剧,一律不得上网播放。

可以看出,此次《通知》明确“线上、线下统一”,收紧了网络平台的自主权。

中国传媒大学传媒艺术与文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杨乘虎谈到,“以前可能网络平台具有较大的自主权,它在备案包括审查方面,不像电视台,我们的主流电视媒体那样严格。由于管理的重心在电视平台上,所以在网络平台上看到的剧种、剧风更加具有互联网调性,似乎不像传统电视剧那样体现主流价值观。”

虽然这一要求早在广电总局此前公布的多项文件和通知中有所强调,但仍有一些原本备案为“电视剧”的作品,到了发行阶段,由于电视剧审查有难度,要修改的地方更多,或者与网站签订了播出协议,而临时改为“网剧”播出,并未经过电视剧司审核。

杨乘虎表示,此次《通知》的公布将进一步“堵住”之前的乱象。同时,引导网络剧由“低格调、粗制滥造”向“精品化、大片化”转变,“从这一次‘繁荣发展’这一表达来看,相当多的是促进型的,在有序发展的同时加强政策的鼓励和引导。这种鼓励和引导,前些年由于互联网快速发展,管理的重心和方式未必完备,但是现在看来,随着新生代受众的出现,应该说已经对电视剧产生了极有力的竞争。在这种时候,加大对网络剧的管理,对于构建整个中国文艺生产、传播市场格局不仅重要,而且很紧迫。”

从整个产业角度来看,目前我国国家文化产业促进法仍然缺位,只在去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在杨乘虎看来,此次《通知》的公布,释放了这样一个信号——“躺着捞金”的时代已经过去,我国电视剧网剧行业即将进入从联合治理迈向依法治理的进程中,“以我观察,从国家文化政策发展的路径来看,我们今天看到的五部委的意见绝对不是在仓促之间草率推出的,它意味着以后电视剧逐渐进入依法治理、依法推进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