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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元春:文化强国目标下文化产业发展的三点思考

发布时间:2021-01-19

1月16日,在由中国人民大学指导,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创意产业技术研究院、文化品牌评测技术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联合主办的第二届中国文化经济学术论坛暨文化和旅游企业品牌年会上,著名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元春教授发表了题为“文化强国目标下文化产业发展的三点思考”的主题演讲,以下为演讲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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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元春教授发表了题为“文化强国目标下文化产业发展的三点思考”的主题演讲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了明确的目标规划,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提升文化软实力,是现代化的核心内容之一。该内容落脚到文化产业发展上就集中体现在《规划目标建议》第33条之上。下面我想从宏观角度来认识文化产业的发展讲三点体会:

第一,要将文化产业的发展放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加速演变期来进行思考

总书记在2017年底提出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个命题。中美贸易冲突和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他对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个命题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那就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步入加速演变期,世界经济步入到深度艰难期!

在这样的环境里,大变局的加速演变实际上就是中国崛起进一步加速,世界力量的对比进一步发生深刻、快速演变。按照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近期一系列重要讲话来看,“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仅仅表现在一些经济指标持续剧烈的变化之上,同时更为重要的体现在两种模式、两种道路、两种文化的超级博弈。整个“十四五”期间实际上是中美力量对比加速变化的一个阶段,2020年底,我国GDP与美国GDP之比超过了71%,按我们团队的测算,按照常态化的假设,2025年我国将达到美国GDP的85%左右。因此整个十四五期间,中美之间的经济博弈会从一种不对称的博弈快速向对称的博弈进行转变。这个转变过程把控起来非常困难,但却非常关键。

但事实上,与经济实力之间的对比,科技实力的对比、文化软实力的对比可能是一种更为深层次的一种博弈。意识形态的冲突终究会转变成文化的一种博弈和深度冲突。现在看来,这种论断虽然并不完全正确,但是它也揭示了在修昔底德陷阱、大国超级博弈的过程中间的一种必然现象,也就是各种冲突必将表现为文化冲突。

中美文化冲突不仅仅体现在我们所能感受到的政治上层建筑层面的冲突,同时更为重要的冲突反映在润物细无声的文化侵蚀和文化摩擦层面。这种文化冲突最终的关键就在于中华文明能不能在这样一个新的时期全面复兴,因为我们“四个自信”里面最为基础、最为深层的自信是文化自信,全世界都来学习汉语,都来朝拜中国的话,中国的崛起才是真正的、最为持久的崛起。

从政治意识形态到文化意识形态再到文化产业,这是一个逐渐变化的三个层面,一般认为这三个层面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实际上其相互联系的紧密程度超越常人的想象。我们所看到的文化产业好像是一个经济现象,是美国大片卖到中国,是我们按照中心国家生产、外围国家消费的一种文化产业发展模式进行运转,是中国制造业的中心与美国文化产业中心之间的互补。但这只是表象,其实质是美国价值观与中国价值观的冲突。这不仅仅关乎于我们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之间的融合演进,更关乎于我们的文化能不能以喜闻乐见、家喻户晓、入脑入心的形式呈现在整个世界的面前,而不仅仅限于我们的政治宣传,不仅仅限于我们在一些文化意识形态的输出,而是在润物细无声的产业消费中贯彻中华文明的内涵,弘扬党一些新的纲领。因此,中国文化产业与欧美文化产业的竞争就大大超越经济的价值,中国从世界制造业中心迈向文化产业的世界中心也就大大超越了经济层面的赶超。从当前中国经常账户状况来看,2020年贸易顺差高达5600亿美元的顺差,服务贸易的赤字逐步扩大确超过了2000亿美元,文化产业的赤字尤其明显。要逆转这种赤字需要的不仅仅是产业本身的发展。

因此,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里面不仅仅体现的是我国GDP占世界比重从当前16%左右要提升到未来20%甚至超过美国的23%这样的水平。更为重要的是要体现在我们要在软实力、巧实力、锐实力的全面提升之上,中国必须从文化产业消费国转变成文化产业生产国,成为世界文化产业的生产中心,这是我们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可能是最为重要、最为深层的一步,如果我们达到这一步,我相信我们的现代化毫无疑问已经完成。我们现在所讨论的一系列文化与科技之间的融合、文化与金融之间的融合也就必将全面展开。

第二,必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框架里面来思考文化产业的定位

理解五中全会,就像总书记在五中全会闭幕所讲的必须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来进行理解。现代化很重要的一个目标就是人均GDP和GDP总量要到2035年教2020年翻一番,科技水平要达到创新型国家的前列。这些指标如果转换成增长速度,我们测算的最合宜的年均增长速度是4.8%,到那时候我们就会看到我国在2028年左右经济体量就会超越美国,成为世界上第一大经济体国家。

在结构上我们也会看到一系列的变化,这个变化里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希望的是从传统的要素推动向全要素生产率推进转变,也就是TFP贡献率要大幅度提升。当然,这个要求是非常高的,要求我们必须要在实质性的改革、实质性的结构调整上作出大踏步调整。

对于文化产业而言,2019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占GDP的比重为4.5%,没有达到“十三五”规划曾经提出的GDP占比达5%的目标。原来很多专家提出如果文化产业要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以5%作为一个分界线。对标一些现代化国家文化产业占比的情况,我们会发现我们的文化产业比重太低。2017年美国文化产业占GDP比重为17%左右,日本达到20%,欧盟平均水平超过13%,发达国家无一例外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都是高于13%。但是,我国2019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占GDP的比重是4.5%,2020年可能会比4.5%还要低一点,因为今年受疫情的冲击,文化、教育、娱乐行业是重灾区,比如电影行业,有些影院甚至颗粒无收。因此,2035年要将文化产业发展成支柱产业,成为我国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那么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要翻一番达到9%,这是很艰难的一件事情。如果按照总体翻番的目标,文化产业还要在结构上翻番,这意味着到2035年整个文化行业要翻两番。翻两番意味着到2035未来这15年里面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平均增速必须达到9.68%。如果从“十三五”的角度来看,好像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平均增速是15%左右,但这是名义增速,实际增速要低一些,可能在12%左右。这两年增速下滑,2019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名义增速是7%左右,扣除物价因素,也就是去年我们的文化产业实际增长速度是低于GDP增速,今年也是这样。

这里面就存在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很多专家都说文化产业是高速发展,但是我认为不是这样。第一,从目前的趋势看,我国文化产业实际增长速度与先进行业、朝阳行业的增长速度不匹配。近些年,我国的高技术行业实际上增长很快,即使在今年,高技术行业的增加值增长速度比工业都要同比高3到4个百分点。第二,今年最新数据,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36.2%,但是数字文化产业占总体文化产业的比重远低于这个数据,我们所倡导的文化产业的数字化实际上比整体经济的数字化的速度可能略慢一些。第三,今年1-11月份,文化类消费占总体消费7.6%,其中城市达8.7%,但农村只有4%左右,值得反思的很重要一点,农村文化消费颓势非常明显,并且农村和城市的文化消费差异在扩大。

因此,如果按照目前的态势,我们要构建文化强国,要想将文化产业真正打造成中国的支柱行业,同时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中来体现文化繁荣和文化自信,我觉得目前的发展速度还不足以支撑这个宏伟的目标。第一个原因是文化产业总量增长速度,从目前来看难以支撑未来15年平均9.68%的增长速度。第二个原因就是,文化产业结构变化没有跟进国家现代化、数字化的节奏。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文化产业仍有很大的空间可以突破。

第三,文化产业必须要走出一条新的改革开放之路

按照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对文化产业的定位,对于社会属性和市场属性的界定非常明确,并且要求社会效益优先,经济效益次之。这种定位对于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的改革与开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就是说文化产业、文化企业、文化集团的改革在未来实际上是中国改革中间的一个硬骨头,如何凸现它的社会效益,这种社会效益如何从机制、体制和经济基础来支撑它,这是很严峻的事情。因为我所了解的,全国31个广电集团,除了一两个广电集团是盈利的,大部分是亏损的,很多可能严重亏损。部分省的广电集团可能银行欠款已经高达好几十亿,已经完全资不抵债,虽然已经集团化和市场化,但是存在很多社会功能,社会功能在条块上很复杂和混乱,比一般国企要复杂得多。它不仅仅要提供半公共品,更为重要的是它的政治属性、社会属性是相互交织的。我们经常讲公共品、市场品、私人品实际上是从经济角度来划分的,但是如果把它上升到一种社会属性和政治属性的话,它是超越于我们经济学领域里面公共品的范畴。因为我们对于公共品、市场品、私人品这三类界定模式比较既定,对于多层级的属性,如何进行管控,如何实现社会效益、政治效益、经济效益三位一体的同步发展,这要考验我们改革者的智慧。因此,必须要有新路,而不能简单地延续我们一般企业的改革模式和一般机构的改革模式来进行文化产业领域改革。

当然,对于文化产业数字化、金融化的定位,我觉得也需要有一系列的新思路,目前整个体系和套框架怎么构建,我感觉依然还在探索之中。特别是未来15年,我们能不能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监管模式,这是比其他改革更艰难的一件事情。

我就谈这三点看法,谢谢大家!